黔西化屋苗寨当地叫化屋基,地处鸭甸河与鸭池河汇流处,清镇、黔西和织金三县交界的河谷地带。山水独特秀美,在拨地而起、直播云天的天竹峰下,苗族村寨依山傍水、错落有致。 这里的苗族少女多在耳畔发髻上斜插一把木梳,因此又称他 们为“歪棒苗”、妇女的衣裙上绣有鲜艳的花草和鱼鸟等图案,因此又有“花苗”之称。 相传在300多年以前,能们的先民来自江西,在这里定屋后,今天已发展成为300余户的大村寨。 1861年,太平天国石达开的部队来到化屋基,石达开曾与苗族同胞一起喝酒,一起跳舞,高兴之余,赋诗一首留传至今。诗日: 万籁明珠一翁收,群王到此也低头。 五龙持掌擎天柱,吸尽大江水例流。 “歪梳苗”的头饰是用1斤羊毛抡成细毛线并染黑,连同头 发一起,挽成直径约l尺的盘型髻于头顶,略向后垂,左侧插一木梳。这里的苗族衣着艳丽,衣为无领襟,刺绣花边约2寸,托肩离及袖臂皆绣有宽花边,袖肘部分则为蜡染。用长幅布扎腰,围腰全绣有花。下身穿蓝布裤,外面套裙,裙腰为宽白褶,蜡柒花。 苗族是一个热情好客的民族。每当客人来到化屡基,好客苗家将穿着节同盛装,吹着芦笙,唱着苗语的迎客歌,端着香甜的米酒,迎候在寨门边,欢迎尊贵的客人光临。经过三道苗门、三次盛情的敬酒和苗歌祝福后,游客们被迎到歌舞场。 在化屋苗寨,游客可欣赏进苗门、喝苗酒、听苗歌、跳苗舞、吃苗饭等民族风情,并畅游葛乡。 化屋苗族能歌善舞,至今仍保持着传统的歌舞,被贵州省文化厅命名为“苗族歌舞之乡”。在长期的演唱和发展过程中,形成了独特新颖的多声部民歌和转调唱法,因而更加委婉动听。 1982年文化部在南宁召开的全国少数民族多声部民歌座谈会上,化屋苗寨歌手演唱的《月亮出来月亮黄》受到音乐界专家的高度评价,并流传到国内各地和香港。 化屋苗寨最有代表性的舞蹈是芦笙舞。近几年,化屋苗族将舞蹈和武术融为一体。创造了独具民族特色的“芦笙拳舞”和“打鼓拳舞”,将健身与娱乐巧妙地结合起来,丰富了民族的文化生活。 化屋苗寨苗族青年的婚姻习俗是通过“向月亮”(明月之夜在坝子上唱歌和跳芦笙舞)、跳花坡(每年的正月十五和十六日举行)认识,恋爱之后,经“行媒”、“吃鸡酒”、吃“鸡八块”以及“吃猪酒”(“吃猪酒”仪式在女方家堂屋举行)后,再开正席,众亲友兴杯祝贺,表示男女双方正式缔结婚关系(相当于汉族的订婚)。然后,在农历的冬月或腊月举行婚礼。化屋苗族的婚礼十分隆重,双方都办酒席招待各自的亲友。新郎和陪郎须在女方家住一晚,次日,新娘由十余名青年和三名男子(即女方母舅、歌手和背食者)组成送亲队伍,在一名年长的妇女和一名年长的男子率领下,来到男方家。女青年均手持雨伞,偕同新娘步行。新娘进屋前,主婚拿着一只公鸡在新娘的头上绕三圈,才让新娘进屋。新娘到男家的第二天,是婚礼的高潮,当地称为“正酒”。这一天来贺喜的人最多,鞭炮声、唢呐声、欢笑声不绝于耳。亲人给新郎“挂红”贺喜。第三天客散,婚礼结束,新娘偕同送亲的亲人返回家。要过三、五日,新郎才去接新娘回家,开始夫妻生活。 化屋苗族妇女心灵手巧,擅长刺绣,挑花和蜡染。他们的刺绣具有独特的民族风格,技巧娴熟,色彩艳丽。一般以绸缎作底,绘上或贴上图案。图案有视为吉祥的龙、凤、麒麟或常见的花、鸟、虫、鱼等。难度较大的刺绣有瓣绣、结绣和堆绣等,绣出的图案,花纹呈凸起状,富有立体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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