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熙乙(1906-1952),名光远,毕节人,1906年10月出生。他是20世纪三、四十年代贵州金融、工商界最活跃的人物之一。1929年,刘熙乙以所借75元滇造小洋作本,开始贩运布匹、香烟、鸦片于毕节城乡、贵阳、直至汉口之间。因经营得法,资本增加,1934年在毕节开办“新记”盐号(大定、水城设分号)。1937年,新记与毕节原有“八在”盐号合并为“贵州永边销区官盐运销营业处(简称永岸盐号)”,刘被公推为毕节分处经理。1939年刘熙乙到贵阳,任永岸盐号贵阳办事处主任。翌年,永岸盐号总管理处迁贵阳,任总经理。同时在贵阳创设“济时”商号,专营花纱布。1942年组建“贵州裕民盐井公司”,在水城阿扎屯开凿盐井(因故未成)。1943年与刘玩泉开设贵州首家私人银行――聚康银行。从1941年起刘熙乙将财力精力放在开办工业方面。从1941年到1947年开办的工业企业计有:毕节新黔烟厂、贵阳南明烟厂、重庆南明厂、汉口南明厂、贵阳泰和酒厂、湖南辰溪炼油厂、中兴企业股份有限公司(后更名新黔、恒恒企业股份有限公司)、恒毅制蛋厂、中国新民盐业公司、贵州物产运销公司、义孚木业公司等。还赞助了许多与他有关的工矿企业和金融事业。
1945年任贵州银行总经理。1947年贵州银行改组为贵州省银行,仍任经理。因经营手段得力,银行大有起色,被誉为“贵州金融界巨擘”。1948年,被省主席谷正伦迫害入狱。
刘熙乙曾先后任贵州省参议会议员、贵阳中央日报社常务董事、贵州省党部财经委员会副主任等职。1949年6月,受《力报》牵涉,险为谷正伦捕杀,逃往成都。
1951年,其弟刘裕远奉省人民政府副主席周素园之命劝其回贵阳工作。回筑后,积极从事经济建设工作,曾筹办新民麻袋厂,协助筹办宏达针织厂,整理南明烟厂。1952年因病辞世,终年47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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